1. 所有使用四川理工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场地、物资的申请单位必须遵守四川理工学院的各项规定。
2. 登陆我校团委网站下载打印新版《四川理工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物资借用申请表》、《四川理工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场地使用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3. 将填好的申请表交至行政楼210办公室,由易班指导老师签字审批。
4. 关于场地借用,工作站对外只借用易班学生工作站站内外部区域(学生体验区)
5. 场地、物资外借期间,借用者只拥有其使用权,其所有权仍归四川理工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所有。
6. 四川理工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 —— 11:30,15:00——18:30,节假日除外。
7. 《四川理工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场地使用申请表》需在使用场地的前一天递交至四川理工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办公室主任处,确定值班人员。
8. 申请人凭申请表以及学生证(两者缺一不可)在易班学生工作站领取申请物资,物资领取时间为值班时间。
9. 归还物资之前需联系易班学生工作站办公室主任。
10. 归还物资后,经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确认物资是否完好,若完好,则退还学生证。若损毁,则需视情形赔偿。
11. 物资归还时间超过申请表所填归还时间,易班学生工作站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借用物资。
12. 在物资外借期间,物资借用者如对物资进行的任何改动,在物资归还时需按原始备份进行还原。同时,在外借期间,借用者不得将外借物资转借他人,或者用于商业等其他用途。
13. 值班时间之外将不进行物资的领取和归还,如有例外需易班学生工作站办公室主任同意。
14. 场地使用后,请还原场地前期布置。
15.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理工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