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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1353

各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凡符合《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办法》(附件1)规定的大学生,均可申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二、认证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办法》。

三、认证时间

2020年开展两次集中认证。

第一次:5月11日-6月30日

第二次:12月1日-12月18日

四、认证流程

(一)学院审核

学院团总支对预申报的同学进行学业成绩无挂科、无处分情况审核,并开具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报

申报学生关注“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通过菜单栏选择进入“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严格对照《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附件2)和《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操作使用指南》(附件3)进行线上填报,完成线上提交。

(三)校级初评

学校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办法》为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按照《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操作使用指南》完成线上初评工作。

(四)省级复核

团省委、省学联进行线上复核,最终确定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名单,通过“天府新青年”微信平台公示后,线上生成电子证书。

 

    附件:

 1.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办法

 2.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

 3.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学生系统操作使用指南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0512


附件1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办法

 

一、综合素质A级证书

第一条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共同设立。

第二条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制度旨在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有效评价,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向上向善、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同时向社会推荐优秀人才,为祖国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证对象

第三条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证范围为:四川省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第四条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对象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本认证办法规定且满足认证条件的,均可申请认证综合素质A级证书,已获得认证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三、认证条件及方法

第五条  认证基准

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无处分记录,需由各学院团总支开具证明材料。

第六条  认证项目

    “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项目分为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专业学习、成长锻炼、文体活动、技能特长7个类别,共21个项目,达到相应条件后可获得对应分值(详见《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不叠加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一)思想政治。1.参加“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等思想政治类培养计划;2.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被授予道德模范、抗震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自强之星等奖励或表彰;3.“学习强国”学习情况;4. “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5.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

(二)社会实践。6.参加社会实践;7.参加志愿服务。

(三)创新创业。8.参加创新创业竞赛;9.自主创业;10.参与科技创新。

(四)专业学习。11.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12.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13.获得第二学位;14.参加专业性学科竞赛。

(五)成长锻炼。15.参加学生组织并获得良好及以上等次评议;16.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相关表彰。

(六)文体活动。17.参加文艺类活动;18.参加体育竞赛类活动。

(七)技能特长。19.获得国家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20.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21.获得语言类等级考试(认证考试)证书。

第七条  认证方法

综合素质A级证书每学期认证一次,分别于每年5月、12月进行。授予符合本认证办法第五条之认证基准且在第六条所列认证项目7个类别中满足4个类别取得计分,同时总分数达到18分(含18分)以上的专科生、总分数达到24分(含24分)以上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四、组织机构

第八条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组织机构为共青团四川省委和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第九条  共青团四川省委学校部、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负责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制度实施中的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具有本认证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  各高校团委负责本校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

五、认证程序

第十一条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的基本程序是:1.本人申请(系统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团、学组织审核确认(系统内初审);3.团省委和省学联终审确定(系统内终审),线上生成电子证书。

第十二条  各高校团委评定出综合素质A级证书推荐人选后,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若收到投诉,应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取消被认证资格,同时通报所在院系和组织

第十三条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认证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在材料审查、资格初审、最终审定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六、附则

第十四条  本认证办法中涉及所有奖项及经历均须是大学期间所得。



附件2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

 

类别

项目

标准

证明材料

分值

一、思想政治(20分)

A参加青马工程” “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等思想政治类培养计划(6分)

1.国家级

结业证书或主办单位开具证明

6

2.省部级

结业证书或主办单位开具证明

5

3.市级

结业证书或主办单位开具证明

4

4.校级

结业证书或主办单位开具证明

3

5.院系级

结业证书或主办单位开具证明

2

B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被授予道德模范、抗震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自强之星等奖励或表彰(6分)

6.获得国际、国家级奖励或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6

7.获得省部级奖励或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8.获得市级奖励或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4

9.获得校级奖励或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C“学习强国学习情况(3分)

10.“学习强国积分达到8000

系统截图(姓名+分数)

3

11.“学习强国积分达到5000

系统截图(姓名+分数)

2.5

12.“学习强国积分达到2000

系统截图(姓名+分数)

2

D“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2分)

13.参评当学期每1青年大学习均完成

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

2

E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3分)

14.平均课程成绩达到95

教务部门打印盖章的成绩单

3

15.平均课程成绩达到90

教务部门打印盖章的成绩单

2.5

16.平均课程成绩达到85

教务部门打印盖章的成绩单

2

二、社会实践(10)

F参加社会实践(5分)

17.获得国家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18.获得省部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4.5

19.获得市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3.5

20.获得校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2.5

21.入选三下乡社会实践国家级重点团队

主办单位通知文件或报备系统后台团队截图+学校团委开具的团队成员证明

4

22.入选三下乡社会实践省级重点团队

主办单位通知文件或报备系统后台团队截图+学校团委开具的团队成员证明

3.5

23.参加逐梦计划社会实践

系统截图(姓名+申请记录)

2

G参加志愿服务(5分)

G1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获得表彰

24.获得国家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25.获得省部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4.5

26.获得市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3.5

27.获得校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2.5

G2参加重要项目的志愿服务工作

28.国家级证书或证明

证书或主办单位开具的证明

4

29.省级证书或证明

证书或主办单位开具的证明

3.5

30.市级证书或证明

证书或主办单位开具的证明

2.5

G3 “志愿四川平台或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服务时长

31.超过72小时

系统截图(姓名+时长)

3

32.36小时到72小时

系统截图(姓名+时长)

2

三、创新创业(20分)

H参加创新创业竞赛(7分)

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H1国家级

33.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7

34.获得二等奖

表彰文件或证书

6

35.获得三等奖

表彰文件或证书

5.5

H2省级

36.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37.获得二等奖

表彰文件或证书

4.5

38.获得三等奖

表彰文件或证书

4

H3校级

39.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其他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H4国际、国家级

40.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41.获得二等奖

表彰文件或证书

4.5

42.获得三等奖或其他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4

H5省部级

43.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4

44.获得二等奖

表彰文件或证书

3.5

45.获得三等奖或其他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H6市级

46.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47.获得二等奖及以下

表彰文件或证书

2.5

H7校级

48.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2.5

I自主创业(3分)

49.个人或合伙自主创业

营业执照或学校相关部门开具合伙人证明

3

J参与科技创新(10分)

J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

50.1署名人

表彰文件或证书

10

51.2署名人

表彰文件或证书

9

52.3署名人及以下

表彰文件或证书

8

J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

53.1署名人

表彰文件或证书

8

54.2署名人

表彰文件或证书

7

55.3署名人及以下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J3项目立项

56.科研项目立项国家级

立项文件或结项证明

5

57.科研项目立项省部级

立项文件或结项证明

4

58.科研项目立项市校级

立项文件或结项证明

3

J4发表专利

59.发明型

专利证书

4

60.实用创新型

专利证书

3

61.外观设计型

专利证书

2

J5科技成果转化

62.成果转让或孵化

转让或孵化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四、专业学习(20分)

K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4分)

63.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学金

表彰文件或证书

4

64.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65.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下奖学金

表彰文件或证书

2

L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7分)

人文社科类

发表论文(文章)

L1南大核心(CSSCI

66.1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7

67.2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6

68.3作者及以下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2

L2北大核心、CSSCI扩展版、国际学术期刊

69.1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4

70.2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3.5

71.3作者及以下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2

L3普通刊物

72.1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2

73.2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1.5

L4国家级官方报纸

74.1作者

报纸版面截图

4

75.2作者

报纸版面截图

3

L5省级官方报纸

76.1作者

报纸版面截图

3

77.2作者

报纸版面截图

2

参与学术会议

L6国际性学术论文集

78.1作者

录稿通知或论文集截图

3

79.2作者

录稿通知或论文集截图

2.5

80.3作者

录稿通知或论文集截图

2

L7国内学术论文集

81.1作者

录稿通知或论文集截图

2

82.2作者

录稿通知或论文集截图

1.5

理工科类

发表论文

L8国际性核心刊物

83.1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7

84.2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4

85.3作者及以下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2

L9国内核心刊物

86.1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5

87.2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3

88.3作者及以下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2

L10普通刊物

89.1作者

录稿通知或出版样刊截图

2

参与学术会议

L11国际性学术论文集

90.1作者

录稿通知或论文集截图

3

91.2作者

录稿通知或论文集截图

2

L12国内学术论文集

92.1作者

录稿通知或论文集截图

2

M获得第二学位(4分)

93.在校期间获得第二专业毕业或学位证书

教务部门打印盖章的成绩单或相关单位开具证明

4

N参加专业性学科竞赛(5分)

N1国家级

94.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95.获得二等奖

表彰文件或证书

4.5

96.获得三等奖或其他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4

N2省部级

97.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4

98.获得二等奖

表彰文件或证书

3.5

99.获得三等奖或其他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N3市校级

100.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表彰文件或证书

2.5

五、成长锻炼(10分)

O参加学生组织并获得良好及以上等次评议(5分)

101.省市级学联主席及以上

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5

102.省市级学联部门工作人员

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4

103.校级主席团成员

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4

104.院系主席团成员校级工作部门负责人

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3.5

105.团支书、班长、院级工作部门负责人

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3

106.院校工作部门成员

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2

P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相关表彰(5分)

107.获得国际、国家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108.获得省部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4.5

109.获得市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3.5

110.获得校级表彰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六、文体活动(10分)

Q参加文艺类活动(5分)

111.获得国际、国家级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112.获得省部级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4

113.获得市级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114.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2.5

R参加体育竞赛类活动(5分)

115.获得国际、国家级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5

116.获得省部级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4

117.获得市级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118.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励

表彰文件或证书

2.5

七、技能特长(10)

S获得国家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4分)

S1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

119.中高级

通过证明或证书

4

120.初级

通过证明或证书

3

S2国家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21.中高级

通过证明或证书

4

122.初级

通过证明或证书

3

S3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123.中高级

通过证明或证书

4

124.初级

通过证明或证书

3

T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2分)

125.三级

通过证明或证书

2

126.二级

通过证明或证书

1.5

U获得语言类等级考试(认证考试)证书(4分)

U1普通话

127.一甲

通过证明或证书

4

128.一乙

通过证明或证书

2.5

129.二甲

通过证明或证书

1.5

U2全国大学专业外语八级统考

130.合格

通过证明或证书

4

U3全国大学专业外语四级统考

131.合格

通过证明或证书

2.5

U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非英语专业)

132.合格

通过证明或证书

2.5

U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非英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三级统考(只针对非英语专业专科)

133.合格

通过证明或证书

1.5

U6托福、雅思统考

134.合格

通过证明或证书

2.5

U7小语种考试

135.合格

通过证明或证书

2.5

:

1.认证基准条件为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无处分记录,需由学校相关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2.所得奖项及经历须是大学期间获得;

3.细则中所涉及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不叠加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如AB可叠加计分,A1A2不叠加计分,以A1A2的最高分值计算;

4.参加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定的所在学期,每1青年大学习(从本学期第1期至认定工作正式启动前)均完成学习,即可取得计分;

5.思想政治理论课分为:专科《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本科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硕士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必修以及《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两门选修;博士研究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专升本学生提供专科阶段思政课成绩证明;研究生需提供研究生阶段的思政课成绩证明。

6.志愿服务时长取志愿四川平台和第二课堂成绩单中最高时长,不叠加计算;其余志愿服务时长不予认定;明年将统一认定志愿四川平台志愿服务时长;

7.本科生及研究生在7个类别中满足4个类别取得计分且总分数达到24分(含24分)以上则可申请参评综合素质A级证书,专科生在7个类别中满足4个类别取得计分且总分数达到18分(含18分)以上则可申请参评综合素质A级证书

8.本评分最终解释权属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


附件3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学生操作使用指南

(一)关注“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通过菜单栏选择进入“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认真填写相关注册信息并选择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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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入信息申报页面后,仔细填报学校、院系专业、教育层次等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正面)、学生证照片、认证基准条件证明(由各学院团总支开具);在选择认证项目中,根据下拉菜单逐级选择条件符合的认证项目,并上传相应的照片。当选择认证项目在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专业学习、成长锻炼、文体活动、技能特长7个类别中满足4个类别取得计分,同时满足专科生总分数达到18分(含18分)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总分数达到24分(含24分)以上的条件后,点击下方“提交认证”按钮即可完成申报,将出现“审核中”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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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申报信息准确无误,由校级和省级审核通过后,将出现“通过”的页面。经“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公示后,学生可点击“下载电子证书”按钮,自行下载、打印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扫描证书下方二维码即可查验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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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学生申报的信息被判定为有误或不完整,将出现“待修改”的页面,学生可点击“去修改”按钮,修改已申报的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下方“提交认证”按钮,即可再次提交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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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学生申报的信息不符标准或因其他原因被判定为“审核不通过”,将出现“未通过”的页面,将无法再次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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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校内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请线上咨询校团委张老师

咨询电话:0813-550623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相关情况答疑QQ群:69479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