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一)我校在籍学生,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提交《入团申请书》满三个月的入团积极分子。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已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的入团积极分子,且已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参加了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二、工作程序
2023年发展团员工作分为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需在5月31日前完成,且发展指标需达到各校属团委全年指标的65%,校团委将在6月10日前检查各校属团委新发展团员的“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第二批次需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发展编号有效使用率、电子档案有效录入率须达100%。发展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校属团委根据发展指标(附件1)确定发展人员名单,并将发展团员名册(附件2)OA发给校团委余玉。
(二)校团委发放《入团志愿书》。
(三)各校属团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基本流程》(附件3)指导各团支部做好发展团员的各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及范例(附件4),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填写完成后将其与《入团申请书》等材料一并交校团委审查并办理团员证。
(四)《入团志愿书》审查无误后一周内扫描成pdf文档上传到“智慧团建”系统并将新入团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及其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各校属团委要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科学精准制定各单位2023年发展团员计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保证发展团员工作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二)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校属团委要深刻认识到团青不分、团员缺少先进性和光荣感是团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团组织要培养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团组织应当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如“三会两制一课”、团校等),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增强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三)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团员发展资料。各校属团委要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指导新发展团员规范填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