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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twAdmin发布时间:2025-03-17浏览次数:14

校属各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指导部门:

2024年以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在思想引导、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激励学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校属团委、团支部、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一)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之星(五四团学干部之星、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艺体之星、五四自强之星)

(四)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

三、评选条件

(一)各类别评选条件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 相关条款执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五四之星的一个类别进行申报。特别说明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不再作为“五四之星”评选条件。

(二)各学院的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申报类别人数须相对均衡,不得超过总名额的 35%超出部分则名额作废。校团委根据各学院推报情况进行审核。

(三)五四年度人物从五四之星4个类别中产生,各学院在本年度申报的五四之星中择优推荐候选人进入校级评审(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一个类别的候选人限推1 已获得过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称号的,不再进行推报

各校级学生组织指导部门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关条款,负责本组织的五四团学干部之星评选工作。

四、评选要求

(一)各评选单位须参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报。并在本学院进行不低于3 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评选单位于326日下午5:00 报送全部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按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之星、五四年度人物4个评优类别分别建立单独文件夹,合并打包通过OA发送至校团委张莹莹,同时将纸质(盖章)材料交李白河校区办公中心912或宜宾校区综合楼203,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附件

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五四系列评优名额分配表

    2.申报材料清单

    3.各类申报表

    4.各类申报名单汇总表

    5.五四年度人物申报事迹材料(模板)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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