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倡导“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我”的理念,进一步完善青年志愿者激励机制,引导青年志愿服务在全省蔚然成风,根据《四川青年志愿者星级认定规则(试行)》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现评定以下同学为星级志愿者(见附件)。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者,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校团委(电话:5505829))反映。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2日